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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绥芬河市金尊歌厅(个体工商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公示

2026/04/10 1.9w 阅读 70 点赞

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4月1日受理绥芬河市金尊歌厅(个体工商户)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3日:

申请人:卢凤玲

场所地址:绥芬河市兴隆街西,迎新街南金城公司综合楼101商服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卢凤玲 黑龙江省绥棱县
主要负责人 卢凤玲 黑龙江省绥棱县
投资人 卢凤玲 黑龙江省绥棱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453-3982199

邮编:157399

通讯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党政第三办公区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629室。

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4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