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3月22日受理绥芬河市金尊歌厅提出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对绥芬河市金尊歌厅娱乐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受理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453-3982199)。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或无正当理由的,注销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绥芬河市金尊歌厅娱乐经营许可证名单
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拟注销绥芬河市金尊歌厅
娱乐经营许可证名单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地址 | 娱乐经营许可证号 | 注销原因 |
| 绥芬河市金尊歌厅 | 卢凤玲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兴隆街西,迎新街金城公司综合楼101 | 231081160001 | 注销营业执照,原娱乐经营许可证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