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僵尸户”的公告

2026/01/26 1.2w 阅读 492 点赞

各食品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保障食品安全,我单位拟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僵尸户”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的“僵尸户”清理范围:

1.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注销的;

2.营业执照有效,但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申请延续的。

请涉及此类情况的食品经营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我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若逾期未办理注销,我单位将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6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

希望各食品经营单位积极配合本次清理工作,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食品经营环境。

附件:附件1: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明细(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

      附件2: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明细(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

公布单位: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453-575333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