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边民补助政策,按照相关要求,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携带有关资料到村委会自主申报登记。
一、申报登记条件
1.户籍为朝阳村、建华村农村户籍;
2.2025年当年(6月30日前)出生;
3.2025年当年在绥芬河市域内居住时间半年以上,且在村委会打卡26次以上(每次打卡需间隔7天);
以上条件为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二、不予登记情况
1.非抵边村户籍,但在抵边村常住的人口,即“人在户不在”。
2.具有抵边村户籍,但因各种原因不在抵边村内居住或居住时间不足半年的人口,即“户在人不在”。
3.具有抵边村户籍的现役军人。
4.具有抵边村户籍,在乡镇、县城或外地就学并在学校寄宿的各类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全日制高校学生。
5.具有抵边村户籍,尚未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
6.非抵边自然村屯因合并并入抵边自然村的。(以各地向省报送补助人数时间为节点,在此节点前并入抵边自然村的予以发放,在此节点后并入抵边自然村的不予发放)。
7.抵边林场、农场、渔场、工矿区、管理局、作业点、工作站等人员不予发放。
8.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已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身份按退休时点身份界定。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纳入发放范围。
9.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三、申报登记期限
请符合申报登记条件的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到所在村委会进行申报登记:
(1)申请人1寸免冠照片2张;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申请人房照或购房(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申请人领取边民补助资金的财政补贴“一卡通”复印件。
本次登记仅作为申请2025年边民补助使用,逾期不申报登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受理申报登记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7日。
申报登记地点:阜宁镇朝阳村村委会、阜宁镇建华村村委会。
朝阳村联系人:相女士,联系电话:13946395568;
张女士,联系电话:13555416098。
建华村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946371999;
米先生,联系电话:15645319337。
绥芬河市阜宁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