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政策解读

(已废止)政策解读:关于《绥芬河市前期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9/01/18 1.5w 阅读 330 点赞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绥芬河市前期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办法》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加强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牡丹江市前期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绥芬河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前期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是指开发建设单位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由物业服务企业缴存,专项用于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产生的费用支出。

  三、《办法》规定的主要问题

  一是确定了前期物业履约保证金实行企业存缴、政府监管、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原则;二是明确了保证金按照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年度应收额的10%比例一次性存缴及余额不足应缴额50%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足;三是明确了由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专户并做好监督使用以及具体的使用情形和返还的条件,以此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行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