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通知要求,5月1日起,全国登记机关正式启用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全面按新标准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业务,不符合新版规范的办件将作退回修改处理。
据介绍,新版规范聚焦减材料、优流程、强监管、防风险,推出多项便民改革举措。在材料提交方面,大幅精简办事要件,经营主体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无需在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原有纸质营业执照也无需缴回,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作废。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不再收取股权转让协议,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实名登记确认后,可免于提交任职文件,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登记程序进一步规范完善,新增实名登记确认表格,细化身份核验流程,有效防范虚假冒名登记行为。同时强化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将身份证件号、住所、联系电话等信息单独列页管理。优化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流程,企业直接向迁入地申请变更登记即可,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发函调档,无需在迁出地重复申请,业务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新规还健全中介代办监管体系,明确登记代理人员从业要求,需通过全国经营主体登记代理人信息系统报备身份,完善信息采集与信用承诺,压实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法律责任。此外,新增股东名册提交要求,明确公司增减资、变更股东、简易注销等相关业务需依规报送股东名册,并细化两类公司股东名册必备记载事项,夯实股权登记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