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6/05/12 4.3k 阅读 338 点赞

各单位及相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2026年起,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属地实施的管理体制。现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实施并传达到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海林市财政局

202651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