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全市各级防汛责任人、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2026/05/14 3.9k 阅读 306 点赞

海汛发〔20261

各镇人民政府,驻市森工农垦企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6年全市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市各级防汛责任人、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请各级防汛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防洪安全。

各镇、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防汛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规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2026年海林市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4张表)

附件2:2026年海林市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3张表)

附件3:2026年海林市塘坝、水电厂、城区防内涝责任人名单

附件4:2026年海林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公布名单(2张表)

海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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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