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中俄清洁能源绿色通道项目原许可林资许准(黑)〔2025〕2号《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拟变更使用林地面积,原批复使用林地面积为13.8983公顷,变更涉及新增使用林地面积1.6383公顷,该项目使用林地变更后总面积为15.536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贸融汇(绥芬河市)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中俄清洁能源绿色通道项目(变更)。
三、新增部分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铁路延长区域。
四、项目地点:朝阳沟(综合保税区北侧)。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原批复使用林地面积为13.8983公顷,变更后使用林地面积为15.536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变更后需采伐林木蓄积13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项目变更新增林地为绥芬河林场国有林地0.2557公顷、阜宁镇建东村集体林地1.3826公顷。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453-398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