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宁安市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第二批)项目改造方案的比选公告

2026/05/26 7.2k 阅读 190 点赞

宁安市人民政府按照《关于推进牡丹江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牡建联发〔2026〕4号),对宁安市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第二批)项目的电梯改造方案进行公开比选,现请有意向参与的企业前来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第二批)项目

(二)项目简介

宁安市2026年计划更新改造望江花园小区1台电梯。

(三)项目地点

宁安市宁安镇望江花园小区8号楼1单元。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拟更新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1台。其中10-18层(站)1台。

(五)资金来源

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按电梯层(站)数分档差异化计算,9层(站)及以下定额补助10万元/台,10-18层(站)定额补助15万元/台。19层(站)及以上定额补助20万元/台。剩余部分资金可由变卖电梯残值、施工单位兜底、让渡小区公共收益、业主集资、房屋维修资金等方式支付。(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台数以省、市批复项目台数为准。)

    二、比选方案审查内容

1.方案内需明确电梯品牌、价格及详细参数;

2.方案内需明确拆除部件处置方式及资金闭合方式;

3.方案内需明确该小区施工计划及周期(要求完工时间早于2026年930);

4.方案内需明确电梯维保时间及服务内容。

    三、投标比选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8.参与比选需出具电梯更新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

9.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满足如下条件:

(1)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

(2)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新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满足如下条件:

(1)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新许可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资质。

(2)提供代理商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标准要求

更新改造后的电梯应当不低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T7001)等现行安全技术规范、《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588)等现行标准和《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等相关要求。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526日8:30起至2026年61日17:00截止(为期七天),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各自电梯方案至社区居委会报名(具体接收时间及地点附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六、比选方案的最终确定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第二批)项目的方案比选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电梯产权人,按照《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有关规定表决,由全体业主共同进行选用。

(一)比选文件递交结束后,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电梯产权人,按照《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有关规定表决。

(二)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至少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选定同一方案,则选取该方案作为小区实施改造方案及实施单位。如参与投票业主意见不统一,得票最高的方案得票数量不到参与投票业主数量四分之三及以上,则选取得票数量前三名的方案进行第二轮投票,直至参与投票业主数量四分之三及以上的业主选定同一方案。

(三)选取完成后,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电梯产权人将比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电梯产权人公示,公示期5天。

业务咨询地点: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5

咨询电话:0453-7622608

附件1:附件1报名联系方式

附件2:附件2电梯品牌参考

附件3:附件3电梯更新安全责任承诺书(模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