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将优化调整后的我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7日)。
牡丹江市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办公室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代章)
2026年6月1日
附件:黑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
根据黑龙江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将优化调整后的我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7日)。
牡丹江市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办公室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代章)
2026年6月1日
附件:黑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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