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海林市长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542SLx_5m3uKtuH45cVYg?pwd=a7zi
提取码:a7z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可能受到本项目建设影响的民众,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个人、专家及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的意见。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林市水务局
地址:海林市子荣街63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工联系电话:18946308789
电子信箱:hlswjbgs@163.com
四、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黑龙江好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轩辕路6号华山国际商务中心3层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工19904651210电子信箱673528951@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附件:
长石水库征求意见稿
海林市水务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