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超级产粮大县及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经〔2026〕215号)及《黑龙江省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8]16号)文件要求,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油料收购、加工等方面支出。粮储局根据文件要求规定的重点使用方向和企业申报情况,核定同意新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仓储设施和化验设备提升建设项目申请奖励资金11.3万元;山市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污水排放改造工程项目申请奖励资金6.7万元;柴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塔除尘设备改造及安装自动控温系统项目申请奖励资金12万元。以上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2026年6月22日已通过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5日
海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