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林市商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6/07/13 2.3k 阅读 330 点赞

各有关企业: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市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经营主体,认真开展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工作,及时登陆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系统(http://bfqc.scjss.mofcom.gov.cn/)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于每月15日之前和每年331日前,上报月报和年报信息。

二、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认真开展自查,不再开展二手车交易业务的,请尽快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告知属地商务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附: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操作指南



海林市商务局

20267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