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汛期食品安全提示

2026/07/15 7.3k 阅读 518 点赞

广大市民:

近期受台风天气影响,我市将迎来持续性降雨天气,但汛期高温、高湿、多雨的气候特点,极易导致食材受潮霉变、致病微生物快速滋生。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汛期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时刻保证饮用水安全

坚决不喝生水,不直接饮用未经处理的雨水、地表水或河水。请优先饮用彻底煮沸的白开水或正规渠道购买的瓶装水、桶装水。若遇停水,恢复供水后建议先放水3至5分钟,待水质清澈并彻底煮沸后再饮用。

二、坚持主渠道采购食材

购买食材请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储藏条件、信誉度较好的正规商超或农贸市场。汛期食材极易变质,建议按需少量采购,切勿盲目囤积生鲜及湿米面制品。坚决不购买包装破损、胀袋、受潮发霉或来源不明的食品。

三、谨慎食用高风险食材

汛期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期,请牢记“四不吃”:

1、不吃被雨水浸泡、冲刷过的食材;

2、不吃淹死、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水产品;

3、不吃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4、不吃包装破损、胀袋、霉变生虫或来源不明的食品。

四、规范加工、储存食材

居家烹饪时,请严禁使用雨水清洗食材和餐具。处理食材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刀具、砧板等厨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所有食物务必烧熟煮透,熟食在室温下存放不应超过2小时,剩饭剩菜需及时密封冷藏,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

五、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

若进食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尽快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同时,请妥善留存剩余食物、食品外包装及消费凭证,以便后续调查维权。如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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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