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绥芬河市1家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10/26 4.7k 阅读 547 点赞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医药机构经营状况和意愿,现将以下1家绥芬河市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予以公告。

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新春大药房有限公司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971

地址:绥芬河市阜宁路回迁楼工程2号楼4幢0单元-1层07室

绥芬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