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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2026/03/30 1.4w 阅读 395 点赞

海林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二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市、县(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服务不足,未对辖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或考核流于形式,跟踪问效不到位,各县(市、区)畜牧产业发展规划、种养循环发展规划还不完善

二、整改目标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与服务,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4.5%;制定完善符合辖区实际的畜牧发展规划、种养循环发展规划。

三、整改措施1.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向养殖场户发放技术指导资料和宣传资料,增强养殖场户生态保护意识和科学规范处置粪污能力。

2.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乡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帮扶,进一步完善畜牧产业发展规划,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提高“末端利用”能力。

3.摸清本地种养基础情况及土地资源概况,2025年6月底前制发并完善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或方案,种养循环结合更加紧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积极深入养殖场户现场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技术指导服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张贴、发放《告知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等宣传资料700余份,制作、悬挂《养殖粪污乱堆一处,污染村屯水土一方》宣传横幅8条,现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40余次。通过宣传指导,有效增强了广大养殖场户的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意识、环保意识和粪污综合处置能力。

2、压实主体责任,科学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工作推进和培训会议。市政府分别于2024年4月3日、8月1日召开了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工作会议。市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8月21日组织召开了海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既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和2025年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意见》、《海林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通知4个。三是积极开展检查、指导。累计对养殖场户现场检查、指导40余次。对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三防”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提高“末端利用”能力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截至目前,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4.51%

3、已制定完善了符合实际的《海林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海林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21-2025年)》。

五、验收情况:已完成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6330日至2026413

七、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3—6430201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海林市委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2633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