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计划目的、意义和依据
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改善民生的前提下,以海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十五五”规划为依据,结合本年度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扎实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力做好资源要素保障。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和有保有压原则,优先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计划指标安排
(一)用地供应总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160.178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8852公顷,存量建设用地8.6548公顷,具体用地面积以实际规划面积为准。
(二)用地结构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160.1781公顷,其中公用设施用地1.1671公顷;商业用地2.50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1.122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公顷;教育用地0.3852公顷;体育用地3.8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557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公顷;水工设施用地28.14公顷。
四、供地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用地的科学规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各类用地,切实发挥计划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和统筹作用。按照“合理布局、经济可行、控制时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用地规划。对县级以下规划建设的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内安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继续保障重点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合理布局产业用地,优先保障开发区内优势和创新型产业用地的供应,促进开发区产业用地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坚持规划指导,引导企业向工业示范基地集中、居民向小区集中,以集中促进集约用地,在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绿化率等各个方面科学合理确定用地指标,从源头上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各类用地在土地利用中的比例。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2、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在管理上严格控制土地供应。积极鼓励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建设多层厂房,引进先进设备,节约生产空间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引入竞争,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提高土地交易的透明度,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措施
按照《关于填报海林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2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二)落实供应计划公布机制
土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网站公布。
六、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