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7]147号)有关要求,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海林市林翼砂石有限公司《海林市林翼砂石有限公司海林市海林镇大石头村建筑用大理岩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与海林市自然资源局矿保股联系。
联系单位: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15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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