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充分满足本地居民和外地来牡人员消费需求,从3月31日起我市以智能手机“云闪付”扫码满减方式,启动2026年“惠享新春购在丹江”第三批政府促消费活动。其中,3月31日上午10时起,我市零售业、餐饮业、成品油销售领域开始发放新一轮政府消费券,4月1日起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汽车销售领域发放新一轮政府消费券,预计本轮政府促消费活动将持续到4月30日。
据介绍,在零售业促消费方面,消费者购物满100元减20元,购物满200元减40元,购物满300元减60元,购物满500元减100元,购物满1000元减150元,购物满2000元减300元,购物满3000元减450元。活动期间,每名消费者、每个档级仅可享受1次优惠。
在餐饮业促消费方面,消费者购物满200元(含)以上立减40元,购物满300元(含)以上立减60元,购物满500元(含)以上立减100元。活动期间,每名消费者、每个档级仅可享受1次优惠。
在成品油促消费方面,消费者购物满200元(含)以上立减30元,购物满300元(含)以上立减45元。活动期间,每名消费者、每个档级仅可享受1次优惠。
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促消费方面,4月1日至4月30日每天9时至20时30分,消费者购物满6000元(不含)至8000元(含)立减600元,购物满8000元以上立减800元。活动期间,每名消费者、每个档级仅可享受1次优惠。
在汽车促消费领域,4月1日至4月30日每天8时至17时30分,消费者购买乘用车,购车发票金额4万元—10万元(含),刷卡2万元立减2000元;乘用车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刷卡2.5万元立减4000元;乘用车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刷卡3万元立减6000元。活动期间,每名消费者仅可享受其中一个档级优惠,消费者需承诺参与本轮补贴活动所购车辆不再参与汽车以旧换新(“国补”)和汽车置换更新(“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