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我市教育系统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各中小学校围绕活动主题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和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营造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组织宪法晨读宪法歌曲传唱
全市中小学生于12月4日上午9:00-10:00时段通过普法网收听收看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网络直播,并同步进行“宪法晨读”活动。各校利用晨读、课外活动、音乐课、课后服务等形式开展宪法歌曲传唱活动,教唱《宪法伴我们成长》等歌曲,宁安实验小学的《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入选黑龙江省法治宣传短视频。




开展宪法学习主题活动
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卫士”2024年行动计划,通过组织召开法治教育讲座、主题班(团)会、教职工培训,播放宪法宣传视频、讲述宪法故事等形式,重点突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法律学习宣传,将宪法条文转化为生动具体的生活场景,进一步激发师生学习热情,提升师生法治意识。




营造宪法宣传浓厚氛围
全市中小学校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的宣传标语,还通过校内广播、手抄报展览、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让宪法宣传“处处可见”“时时可见”,在校园内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卫士
市教育局积极引导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活动,我市在省级竞赛中分获一、二、三等奖。其中,立新小学衣福荃同学代表黑龙江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比赛,并获得全国三等奖优异成绩。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以“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市各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广大学生法治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让“每一天都成为宪法日”,自觉运用宪法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各部门和全社会协同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