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绥芬河市5家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10/08 3.8k 阅读 519 点赞

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医药机构经营状况和意愿,现将以下5家绥芬河市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予以公告。

1、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康一宁药店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463

地址:绥芬河市聚源街(聚源二期0单元4层C)

2、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万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767

地址:绥芬河市迎泽丽都3期7号楼102

3、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康达医药有限公司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448

地址:绥芬河市新兴街与会晤路家插口商都雅居2层7、8号门市

4、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人一民大药房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395

地址:绥芬河市老城区广场东,通亚街北,中央商场106

5、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启仁大药房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484

地址:绥芬河市同福街北,黄河路东,兄弟花园小区1#楼,5幢1层29

绥芬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0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