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医药机构经营状况和意愿,现将以下5家绥芬河市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予以公告。
1、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康一宁药店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463
地址:绥芬河市聚源街(聚源二期0单元4层C)
2、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万康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767
地址:绥芬河市迎泽丽都3期7号楼102
3、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康达医药有限公司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448
地址:绥芬河市新兴街与会晤路家插口商都雅居2层7、8号门市
4、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人一民大药房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395
地址:绥芬河市老城区广场东,通亚街北,中央商场106
5、医药机构名称:绥芬河市启仁大药房
原定点医药机构编码:P23108100484
地址:绥芬河市同福街北,黄河路东,兄弟花园小区1#楼,5幢1层29
绥芬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