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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省对市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查自评报告

2024/08/30 9.5k 阅读 491 点赞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现将牡丹江市2024年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评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责成市教育局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查自评等迎评筹备工作,同步启动市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二、经验做法及主要成效

(一)扎实推进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推进落实“教育强国”战略。我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超前完成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制改革,中小学

全部完成配备。2024年牡丹江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江南实验学校分校投入使用,争创‘省市共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涉教职能部门有效承接扎实推进,全市新建扩建中小学幼儿园6所,省“百大项目”二十一中学投入使用,江南实验学校分校按期投入使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

(二)全面保障教育经费

2.“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313,315万元,比上年增长1.21%,所辖十个县(市)区均实现增长。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24年全省教育支出数据情况通报,2024年一季度绥芬河市支出进度缓慢,低于序时进度;二季度海林市支出进度缓慢,低于序时进度。

3.教育投入“事权划分”落实情况。按照我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2024年我市地方匹配学生资助资金、地方匹配校舍安全长效机制资金、地方匹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协调发展基础教育

4.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情况。一是按照整体规划,我市按照县级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逐年推进落实。2024年5月,完成对林口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级初核,经督导评估组初步审核,林口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基本通过市级初核,现已申请省级复核。海林市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验收。二是2023年牡丹江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1.74%。三是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满足幼儿学习和游戏的需求。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注重游戏化教学,能够科学安排一日活动,无“小学化”倾向,办园行为规范,能够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呈现优质安全的发展态势。

5.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一是按照规划,穆棱市将于2025年接受国家督导评估,今年待穆棱市自查自评提交报告申请市级复核后,市政府教督委办公室将按工作规程进行市级复核。2024年5月,穆棱市、宁安市顺利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任务,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各县(市)区按照“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人口变化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新建江南实验学校分校于秋季开学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人口集中明显的区域适龄儿童入学问题。新建第二十一中学在2023年秋季正式投入使用,极大地提升了我市爱民区初级中学的办学条件。三是加大对乡镇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的投入,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2023年各县(市)区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投入资金1259.32万元、乡镇寄宿制学校投入731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教学设备更新、运动场地升级。我市全面落实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年生均提高到720元,初中年生均提高到940元。2023年义务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普通小学2595.52元,普通初中3984.92元,远高于提标后基准定额标准。同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市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实现“四统一”。四是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我市出台文件,通过一对一排查,一对一帮扶送温暖,制定网格化台账,做到网格化关爱,实行“代理家长”,每学期开展“爱心暖情”捐赠活动等,让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县域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仅东宁为90%以上,其他县(市)区均为100%。全市中小学生无一人辍学。

6.基础教育课程开设情况。一是各学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规定执行,不存在挤占挪用音体美劳课时等现象。深入落实国家、省市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要求,开展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专项排查,制定完善课后服务体制机制,各中小学课后服务中文体活动及特色课程占比不低于40%。二是全市中小学均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确保每2周至少开展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每学年开学初或学期末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并建立“一生一策”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市教育局联合卫健部门组织教师录制90节心理健康微课堂,面对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人群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三是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与管理指导意见》,各校建立并逐步完善学分认定与管理制度、学分管理诚信制度等,建立学生学分档案。各普通高中严格遵循国家课程标准,精心规划课程体系,必修课程一应俱全。

7.专门教育开展情况。研究制定《牡丹江市关于加强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市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推动理顺各部门之间职责关系,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负责统筹本地专门学校建设、专门教育工作。目前我市暂无建设专门学校安排。

8.“双减”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统筹作用,市教育局持续加强与文体广旅、科技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开展校外违规培训治理“百日会战”和“监管护苗”专项行动,现已排查出不合规机构79所,其中,注销58所,准备注销5所,完成合规整改16所。二是各县(市)区现有执法人员31人,已完成2名执法人员配备要求。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出动检查人员1817人次,检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及自习室、托管机构、小饭桌等场所1043家次,查处整改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机构13所,清理违规广告20个,发布“黑名单”公告2期,曝光“黑班黑校”44个。三是2020年我市出台了《牡丹江市教育局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牡丹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做好牡丹江市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牡教联规〔2020〕1号),明确市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等。2023年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牡教联发〔2023〕2号),明确规定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9.教育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平台,开展“牡丹江市优秀课程资源征集活动”,汇聚本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牡丹江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平台”,平台共收录资源数量4846个,涵盖基础教育各学段全部学科。同时,链接教育云视频资源351个,资源总量大幅增长,资源访问量达到100万次以上。二是充分运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牡丹江教育云平台,向师生和家长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三是举办全市基础教育数字教育大会,展示了基础教育各学段的“数智”支持课堂教学案例、“专递课堂”课例等数字赋能场景,表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典型集体20个,典型个人40个;与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开展“市院共建”,持续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海林市、东宁市获评首批省级“数智”教育先行区。

10.“家校社”协同育人落实情况。一是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体系,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通知》,开展家校合作实验班班主任培训,以及家庭教育宣传周成果展示和专题培训,为如何发挥学校在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供成功的样例。二是指导学校用好家委会、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家校沟通渠道,建好家长学校,使家校协同育人更具默契。持续开展“百万家庭赋能”行动,提供家庭教育援助和指导。三是发挥教育系统家庭教育讲师团辐射引领作用,精心录制了多期家庭教育宣讲视频,举办“协同育新人,家教伴我行”牡丹江市中小学家庭教育宣传周成果展示交流大会,打造“家、校、社”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新格局。

(四)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11.产教融合推进情况。制发《牡丹江市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教联发〔2023〕6号),借助高职院校的人才、资源和办学优势,发挥牡丹江市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共同体作用,全市6所中职学校与青岛海尔智家共建“产业学院联盟”,围绕服务对俄农业、对俄贸易等重点产业,我市成功创建厅市共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推动建设绿色食品、农村电商、家居建材、冰雪创意等4个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跨境产业链开展人才培训和商贸服务。全国绿色食品产教融合共同体、全国农村电商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大会在我市召开。牡丹江经开区对俄农业商贸产教联合体获批黑龙江省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项目。市职教中心牵头建立“自贸区数智商贸产业学院”成为省教育厅首批职业教育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培育学校。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2.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全部实现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制发《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提示》,督促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推动公办幼儿园教师“同工同酬”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五险一金”有效落实。

13.教师配备情况。一是加大教师招聘力度,2023年以来,通过多种途径招聘教师698人,其中,招聘特岗教师89人,安置公费师范生146人。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结构性缺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有效落实。二是各中小学校按学生比例配备了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率为96.35%,中小学校配备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率为97.7%,音体美、劳动教育教师均达到规定标准。

14.师德建设情况。一是制发《牡丹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各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从制度上提升师德师风水平。二是开展“每周一师”宣传工作,深入挖掘师德事迹突出教师,多渠道进行正面宣传和报道,现已宣传18期。三是持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惩治了教师违规补课以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全力以赴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15.教师培训情况。一是教育培训经费全面落实,2023年我市投入资金1170万元用于支持教师培训和教研工作,依托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科学制定教师培训规划、教研规划,确保教研培训经费稳定拨付和合理使用。二是建立教师分层级常态化研训体系,重点开展了教师全员培训、新任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研修等,国培、省培等有效落实,实现了中小学教师培训全员参与,促进了全市教师队伍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三是按要求配备了心理健康教育等各类专职教研员。

(六)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16.教育评价负面问题清单监督机制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负面清单清理。对标对表工作任务清单、负面清单和相关文件,紧扣教育评价改革破“五唯”,找准“真问题”,抓住问题“突破口”“关键点”,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市)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清理整顿通知,对现行有效文件和有关做法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与负面清单中“十不得、一严禁”要求不一致的坚决改正。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将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各相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严格追责问责,进一步推进落实我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七)关注学生体质健康

17.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我市选取紫云小学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锻炼2小时试点学校。二是2023年成功举办全市三级足球联赛,有力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广泛、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三是对域内50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市级复核工作。经复核,优秀等级学校15所,合格等级学校数量35所,复核不合格学校0所。

18.学生体质健康改善情况。一是每年九月份开展中小学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学生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100%。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均按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配备学生课桌椅。三是2023年,全省平均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综合优良率为20.57%,我市平均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综合优良率为39.84%,位居全省前列,远超全省平均水平。四是2022年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为55.06%,2023年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为49.49%,呈明显下降趋势,达到责任书要求。

(八)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9.各部门依法落实安全责任情况。我市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市校园场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提升教育安全工作治理能力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行动方案。共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7次,下发工作提示14期。市域内年度未发生较大以上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20.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围绕校园安保、消防、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欺凌与暴力治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方面深入细致拉网式调查摸排,市教育局与公安、卫健、消防等多部门联合成立学校安全督导组,对学校常态化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督导检查。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保护机制,共同监督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形成内外兼顾校园保护屏障。

21.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校园食品安全责任有效落实,联合市场、卫健、疾控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专项督导等,发现问题即行整改,全年累计检查学校、配餐企业1200余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先后联合市场监管局举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应急演练”,部分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观摩;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组织四城区民办幼儿园到市教育三园进行了实地参观学习。牡丹江中小学校食堂、校外配餐等全部纳入学生健康管理平台管理系统,2023年未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

(九)上年度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2.2023年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省对我市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共反馈四个方面问题中,已经整改完成2个,正在推进落实整改2个,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存在短板问题有待解决。我市阳明区、爱民区、西安区和绥芬河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虽然有所提升,但仍未达标。民办幼儿园普遍未按要求为教师缴纳“五险一金”,此问题也是全省普遍存在的问题,民办幼儿园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逐步解决,我市正在努力推进落实。二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统筹推进力度不够问题有待解决。部分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及间数不达标,功能馆室数量不足,设施设备陈旧老化,骨干教师、音体美教师数量不达标问题,各县(市)区努力克服财政资金紧张压力,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办学条件已有明显改善,但对照优质均衡标准仍有一定差距。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以来,我市教育发展态势良好,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存在短板,城区中小学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音乐美术教室面积不足。部分学校教学仪器和设备需要更新,办学条件需进一步改善。二是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仍有差距,民办园还不能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三是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获取、处理、共享教育教学信息资源能力有待提高。

(二)下步措施

一是坚定不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二是强化政府职能,持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教师待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三是深化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县域高中教育质量,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持续增加教育资源,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发展。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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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