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告 2026/05/12 1.6w 阅读 64 点赞 查看原文 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将绥芬河市革命烈士陵园、穆棱市革命烈士集中安置墓区、宁安市杏山烈士陵园、宁安市红城烈士陵园等4处烈士纪念设施确定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