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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绥芬河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6/05/12 1.0k 阅读 69 点赞

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黑自然资发[2023]34号)要求,对完成验收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本次通过上级验收已达到销号要求修复图斑总数5个,修复面积7.1公顷,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大众对生态修复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修复要求或情况不实,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25日)

联系电话:0453-3938574

通讯地址:党政第二办公中心(长江路11号)

附件:绥芬河市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图斑清单

绥芬河市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图斑清单

序号 图斑编号 图斑面积(公顷) 修复面积(公顷) 修复类型 备注
1 CT2310812016000004001 1.89 1.89 自然修复
2 CT2310812014000003004 1.64 1.64 自然修复
3 CT2310812014000003001 0.68 0.68 转型利用
4 CT2310812016000007001 1.79 1.79 自然修复转型利用
5 CT2310812016000005001 1.1 1.1 转型利用

绥芬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