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 2026/06/18 6.6k 阅读 412 点赞 查看原文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根据有关规定,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前在黑龙江省区域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免予办理注销登记,视为已注销,原企业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