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城市公交运营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国务院令第793号)第二十二条关于“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变更运营线路、停靠站点,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的规定,以及《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我局现场勘查,决定对105路新华桥东公交站点予以废止。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废止原因
经工作人员现场实地勘察,新华桥桥面车辆通行流量大、车速较快,公交车辆在该桥面站点停靠上下客时,存在安全隐患:桥面不具备港湾式公交停靠条件,无公交停车线,公交车停靠占用行车道,易引发追尾等交通事故。经研判该公交站点已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
二、废止站点及涉及线路
本次废止的公交站点为:新华桥东站点(双向)。涉及公交线路如下:104、105路公交车
三、出行提示
站点废止后,原在该站上下车的乘客可就近选择相邻站点乘车出行。建议广大市民提前规划出行路线,相互转告,以免耽误行程。
四、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如对本站点废止方案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单位:绥芬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53-5887663
绥芬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