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激发我市消费市场活力,放大促消费政策的带动效能,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我市将面向全市零售、餐饮、住宿领域开展有奖发票“线上即时抽奖”活动,现将本次活动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第二期活动开放时间
2026年9月8日至9月18日23:59
二、参与抽奖的发票范围
对个人消费者(无地区、户籍限制)在2026年8月16日至9月18日活动期间,以本人名义在牡丹江市参与活动商户通过使用云闪付APP支付购买商品(参与活动商户名单见附件),取得发票票面金额(价税合计)在100元(含)以上的全面数字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数电普票”),可参与抽奖。
下列数电普票不能参与抽奖:
1.发票的开具方非参与本次活动企业的;
2.发票日期不在2026年8月16日至2026年9月18日(均含当日)时间范围的;
3.价税合计金额低于100元的;
4.发票抬头非消费者实名的;
5.负数或代开的数电普票;
6.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数电普票;
7.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蓝字发票;
8.经核实为虚开、伪造或变造等不合规发票;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活动规则的发票。
下列云闪付交易记录详情不能参与抽奖:
1.金额低于100元(不含);
2.交易时间晚于发票时间;
3.交易类别为非消费;
4.商户编号与活动商户白名单纳税人识别号不匹配。
三、奖项设置
发票票面金额100元(含)以上均可参与抽奖,奖项设置如下:
1.一等奖100元;
2.二等奖80元;
3.三等奖60元;
4.四等奖40元;
5.五等奖20元;
6.六等奖10元;
每名消费者单日最多可上传2张发票,每张发票仅可参与一次抽奖,每日至多获得两次抽奖机会。中奖结果在抽奖页面显示,7个自然日后,奖励以红包形式发放,红包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
中奖的消费者可随时在支持云闪付交易商户处进行消费。红包到期后未消费的余额自动提现至中奖者云闪付绑定银行卡中,活动期间,参与抽奖发票经校验有退货、发票红冲行为的,将不予发奖。中奖名额有限,中完即止。
注: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时须使用本人实名认证云闪付APP。
四、参与方式和规则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牡丹江市有奖发票活动的商户消费,开具符合条件发票后,打开云闪付APP,搜索“有奖发票”—点击进入后,城市选择牡丹江市,点击“上传发票”提交发票及本人对应云闪付交易记录截图,(云闪付交易记录可在云闪付APP首页右上角点击“信息标识”—“支付消息”,选择对应交易记录),系统将自动识别提取关键字段并在界面内显示,消费者需对提取关键字段信息进行仔细核对。
修改完成后,点击“银行卡卡号”,选择一张云闪付绑定的借记卡,点击“下一步”输入云闪付支付密码,输入点击“同意”(密码如输入错误可以再重新输入后再点击“同意”即可),经过系统核验通过后显示提交,即代表完成全部抽奖材料上传流程。
消费者点击“提交”,通过系统核验后会返回有奖发票活动界面,并在界面右上角显示“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iPhone手机用户需右滑界面、其他手机用户则需点击返回键,返回“牡丹江市有奖发票活动”页面后,点击“立即抽奖”进入抽奖界面,此时,用户点击“点击抽奖”即可参与抽奖,如中奖即可显示中奖金额(所中奖金额将在7个自然日后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到中奖用户的云闪付账户中),未中奖用户显示“欢迎下次参与”。
五、其他事项
1.参与活动商户须主动开展活动宣传,通过商场大屏播放活动宣传、印制“本店支持有奖发票”桌贴、海报、收银台提示卡等醒目标识。
2.本次活动严禁以不正当手段套取获利,坚决打击恶意红冲发票套利等行为,如有通过虚开、伪造、变造发票恶意红冲等行为套取、侵占奖金等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取消商户、个人后续参与活动资格,相关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追究责任。
本次活动公告由牡丹江市商务局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6171403,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绥芬河市参与(第二期)有奖发票抽奖活动商户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