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6〕6号)、牡丹江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牡人社发〔2026〕133号)相关规定,现有一家就业见习单位满足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的条件,补贴人数1人,共计2,412.00元。
公示期限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0453-3997750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