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就业政策落地实施,市财政局、人社局联合起草《绥芬河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集意见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fhldj@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意见+姓名(单位)。
现场反馈:可前往海融书香苑S9商服绥芬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提交书面意见。
咨询电话:0453-3997782(工作日受理)
三、有关事项
反馈意见请客观合理,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绥芬河市财政局 绥芬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