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现将国家统计局宁安调查队受理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受理范围为国家统计局宁安调查队依法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举报电话:0453-7623626
举报电子信箱:gjtjjnadcdbgs@163.com
举报地址:宁安市政府办公楼123室
国家统计局宁安调查队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