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政策解读

宁政办规〔2019〕10号政策解读

2019/07/15 4.9k 阅读 90 点赞

关于《宁安市建设项目

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现就《宁安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推动再生水、雨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

三、拟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宁安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包括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和居民生活)节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节水设施包括节水型用水器具、工艺、设备、计量设施以及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

(二)职责与分工

宁安市水务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节水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宁安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资源保护中心)按照规定职责,具体负责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四、对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原文链接:http://www.ningan.gov.cn/nazwgk/view.php?id=233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