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海林农场、宁安市东京城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域作业面暴露面积过大,大量雨水浸入垃圾填埋区。海林农场垃圾填埋场每天垃圾进场约10吨,填埋区域作业面暴露面积约500㎡,未达标准,应该为作业面垃圾暴露面积(㎡)与垃圾填埋量(t/d)之比不大于2。东京城垃圾填埋场垃圾每天垃圾进场约120吨,填埋区域作业面暴露面积约1000㎡,未达标准,应该为作业面垃圾暴露面积(㎡)与垃圾填埋量(t/d)之比不大于2。
二、整改目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生产作业,垃圾场填埋作业面达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活垃圾填埋场重点环境规范化要求和量化标准清单》要求。
三、整改措施:1、海林农场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覆膜及修缮整改工作,生活垃圾填埋场达到暴露面积不超标准,有效阻隔降水渗透到填埋区,定期对积存雨水抽空排干。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检查,防止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生。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海林农场垃圾填埋场填埋区雨污分流系统修缮工程,采用HDPE膜对整个填埋区进行覆盖,完成堆体覆盖0.654万平方米,垃圾场封场,新产生的垃圾转运。暴露面积达到了标准要求。
2、日常加强监管力度,杜绝问题反弹,严格执行规范要求。
五、验收情况:牡丹江市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于2025年12月16日开展了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3—6430201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海林市委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