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违法违规行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虚假宣传、重点场所及周边食品安全四类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重点线索
(一)农村销售主体、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及旅游景区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1、使用过期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无”的食材;
2、加工过程不规范、生熟不分、环境卫生脏乱差、原料存储不合规、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有毒有害生物防治未有效落实等问题;
3、农村食品销售山寨、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
(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问题
1.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不一致,或虚假标注成分等;2.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采取“免费体检”、“健康讲座”、“亲情推销”、“返利返现”等方式虚假、夸大宣传、诱导、欺骗消费者购买保健品;
3.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无证经营保健食品;
4.在电商平台、直播间等线上渠道推广、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问题。
(三)餐饮具洗消不彻底问题
1、未配备合格洗消设备设施,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不规范,消毒后菌落总数超标的问题;
2、销售无标签标识及质量不合格餐具问题;
3、使用未经消毒餐饮具、外购一次性餐饮具、违规复用一次性餐饮具等行为。
(四)涉俄商品食品安全问题
1、涉俄食品食品标签不规范、虚假宣传;
2、国产产品套用俄文包装冒充原装进口或违规使用境外条码误导消费者;
3、销售无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涉俄食品。
二、举报方式
可通过电话举报、邮寄举报材料、来访举报形式提交违法线索:
1、举报电话:12315 0453-7225315
2、受理单位及地址: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林市雪原街46号),邮政编码:157199
3、网络举报方式: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提交。
三、有关说明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需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以便核查处置;
2、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