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首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需提前做就业困难认定的通知

2026/01/16 8.3k 阅读 148 点赞

各位居民:

首次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社保补贴”)的人员需要提前做就业困难认定,现通知如下:

凡此前未申报过社保补贴的居民,需在年满(女45,男55)周岁生日当月前,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就业创业证》并完成就业困难认定业务(例:2026年2月份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需在2026年1月办理就业困难认定,以此类推)。

重要提示:

一、已申报过社保补贴的人员,无需重复办理就业困难认定。

二、社保补贴申领条件:1.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2.以个人身份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无在职参保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3.名下无营业执照、不担任企业监事、无营运车辆、无经营性房产等。

三、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在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再灵活就业,方可申请社保补贴(申报社保补贴在每年4月开始至10月截止,请关注电视、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社区公告等详细通知。社保补贴申报业务经社区劳动保障站初审,再经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后,不符合条件人员材料返回社区劳动保障站并退还告知本人;符合条件人员公示后通过“一卡通”平台发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领取补贴期间,需持续满足社保补贴申领条件。

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女性年满45周岁生日当月前、男性年满55周岁生日当月前)及时到户籍地(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就业困难认定业务。因未提前办理就业困难认定业务影响社保补贴申报的,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7331610

海林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