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及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2025/08/15 6.1k 阅读 245 点赞

各有关食品经营单位:海林市文中水稻专业合作社等271家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对于上述食品经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上述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拟被注销许可的食品经营单位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于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或经审核异议未被采纳的,我局将注销附件所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联系地址:海林市林海路1297号(海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453-7577929。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名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