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强对流天气较多,天气变化剧烈,大雨暴雨频发,各类水体水位上涨,山洪泥石流风险大,溺水事件进入易发高发期。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防范溺水事件,确保生命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远离危险水域谨防溺水事件
广大市民要强化涉水安全意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不在自然水域游玩,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遇突发强降雨天气时,远离河道,及早避险。
二、学校、家长齐努力保障学生安全
各学校要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建立家长联系制度,预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教育学生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要引导学生在遭遇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施救,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寻求成年人帮助,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三、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河湖长、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履职尽责,组织力量加强辖区内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和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和巡查力度,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建立健全可行性应急预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播等渠道,加强汛期防溺水宣传教育,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全社会防溺水安全意识。
特此公告。
海林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海林市水务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