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单晶铜项目的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及实际施工人、材料商:
因单晶铜生产加工项目烂尾搁置多年,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本着充分、全面保障实际施工人等各方利益,正在积极推进解决单晶铜项目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且已委托北京正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天致远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协调处理,研究解决方案,为顺利推进工作的进行,作公告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进行竣工结算,且单晶铜项目未竣工、烂尾搁置多年,因此首先由海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检测鉴定并出具成果文件。
2、建设工程项目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因此海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由北京中天致远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已完工程进行现状结审。
3、单晶铜项目参建各方人员应在此公告发出之日起30内上报相关工程资料,期限届满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本项目的结算,此后不再接收任何资料,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若工程资料严重缺失,甚至图纸缺失,将委托由北京中天致远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造价师及参建各方人员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同时到场实际测量并核对、确认各方参建人员的实际施工内容、范围及工程量。
5、已收到此公告的该项目各方参建人员应及时通知其他参建人员上报工程资料及现场核对、确认。
6、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提供任何相关工程资料,也未到场进行现场核对的参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结算,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若在单晶铜项目处理期间拒不配合,自行信访的,信访部门将不予受理其信访诉求,同时视为其放弃结算,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各方参建人员应积极配合,在开发区积极处理单晶铜项目问题及作出有效解决方案的情形下,若各方参建人员不予以配合,甚至阻碍工作推进,拦截工作人员及参建人员进入现场实测的,对无理阻止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阻挠现场工作的,涉嫌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