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按照省级相关部门通知要求,我市加快推进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补贴170台、812.7万元。
据了解,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时间、范围和相关手续作出明确要求,补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据介绍,此次补贴范围是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市交通运输局提醒,申请人要认真查看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相关政策规定,确定车辆符合补贴范围、标准后再报废注销;要把握好时间节点,尽早提前申报。符合申请补贴资金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进行线上填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