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2023/04/28 1.9w 阅读 414 点赞 查看原文 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已制定《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民政部令第11号),经研究,决定将《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社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牡丹江市社区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牡档发〔2011〕22号)予以废止,不再适用。 特此公告。 牡丹江市档案局 2023年4月28日 来源: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档案局) 撰稿:高天宇 校对:李保亮 一审:潘丽娟 二审:宋晗 三审:王颜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