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6/28 7.7k 阅读 426 点赞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人社部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21〕16号)、《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黑财综〔2016〕4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凡在市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独立法人)、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需参加年审。

  二、审核时间

  2022年6月28日-10月31日(建议各用人单位须在9月末之前完成企业注册及申报)。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审核方式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方式,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zwfw.hlj.gov.cn/)点击“跨省通办”,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0.246.15:8444/wbxt/index.html),按系统提示在线办理网上申报,提交申报材料;不具备网上审核条件的(用人单位信息变更、新增残疾人职工、从未年审的用人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可到牡丹江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实地申报审核。

  联系人:李明星

  审核地点:牡丹江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牡丹江市东安区七星街58-A号)

  业务咨询电话:0453-6958658

  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技术咨询:0451-51920390,技术咨询群(QQ):805446553

牡丹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