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牡丹江市2021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2020/08/03 1.6w 阅读 361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黑龙江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规定,我市有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2021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需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市政府制定规章的事项,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服务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

  三、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宪法规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符合地方政府立法权限,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四、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依据、理由、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的主要内容。申报正式或者预备项目的应当提供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初稿。

  五、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纳入《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市司法局2019年通过调查问卷征集的人民群众关注和期待的立法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对本部门起草或者组织实施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仔细梳理,对立法条件具备和时机成熟的项目,应当及时启动立法程序,申报2021年度立法计划。

  六、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申报2021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应当填写《牡丹江市2021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申报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申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可以只提出项目名称和立法的主要理由,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七、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荆雪

  联系电话:5903032(传真)

  邮箱:mdjzffg@163.com

  通信地址:牡丹江市司法局立法科(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卧龙街41号)

  附件: 1、《牡丹江市2021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申报表》

          2、《牡丹江市政府立法工作调查问卷反馈情况》

         3、《牡丹江市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4、《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牡丹江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