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牡丹江市政府立法专家库的公告

2020/07/13 1.1w 阅读 414 点赞

  为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囊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我市拟建立市政府立法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入选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法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

  二、专家库入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或者地方立法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从事地方立法工作3年以上,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熟悉地方立法领域法律和政策;

  (五)身体健康,自愿服务地方立法工作,能够安排必要的时间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六)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七)履行地方立法工作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内容

  (一)参与拟定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二)参与或接受委托开展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调研、审查、修改以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

  (三)参与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论证;

  (四)关注地方立法动态,为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五)参与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六)参与其他政府立法工作。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2020年9月1日

  (二)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填写并提交《牡丹江市政府立法专家库人选报名表》纸质文件1份或者电子文档(PDF格式);

  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三)报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采用PDF格式并注明立法专家库报名材料,发至邮箱:mdjzffg@163.com;

  2、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请邮寄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卧龙街41号,牡丹江市司法局立法科。

  五、其他事宜

  (一)牡丹江市政府立法专家库人选的评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参与立法项目论证所需费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

  (三)牡丹江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每两年调整一次。

  联系人:荆雪联系电话:5903032(传真)。

  附件:《牡丹江市政府立法专家库人选报名表》

                                                                                     牡丹江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