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等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017〕46号)的有关要求,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46个,授权执法单位26个,派出执法机构4个,委托行政执法单位11个,市级(含区)行政执法人员2870人。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2017年11月29日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等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017〕46号)的有关要求,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46个,授权执法单位26个,派出执法机构4个,委托行政执法单位11个,市级(含区)行政执法人员2870人。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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