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牡丹江市关于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结果的公告

2017/11/29 1.0w 阅读 195 点赞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等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017〕46号)的有关要求,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46个,授权执法单位26个,派出执法机构4个,委托行政执法单位11个,市级(含区)行政执法人员2870人。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1.牡丹江市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2.牡丹江市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2017年11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