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17届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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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4/04/10 1.5w 阅读 9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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