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司通〔2023〕29号
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含中省直)各部门:
2023年第二季度,市司法局共收到3个县(市)区政府和4个市直单位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7件,均属于备案范围。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1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第二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牡丹江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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