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黑政规〔2021〕7号)文件精神,立足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牡丹江市落实“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
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黑政规〔2021〕7号)文件精神,立足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牡丹江市落实“黑龙江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
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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