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含中省直)各部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司法局共收到5个县(市)区政府和2个市直(含中省直)部门报送备案审查的2018年第四季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17件属于应当依法备案范围。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18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牡丹江市司法局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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