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政法发〔2017〕1号
关于公布《2016年第四季度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含中省直)各部门
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含中省直)各部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政府法制办共收到7个县(市)区政府和7个市直(含中省直)部门报送备案审查的2016年第三季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74件,经审查,有5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另有33件规范性文件未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备案时限的要求报送备案审查。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将2016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16年第四季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含中省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