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8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牡丹江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牡政办发〔2023〕13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区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行动方案》有关内容,现就《行动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实现稳定就业是广大残疾人的迫切愿望。2022年7月6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全省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落实《牡丹江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促进我市残疾人实现较高质量的就业,增进民生福祉,结合实际,制定《牡丹江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行动方案》由三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任务目标。以我市区域内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2022—2024年全市共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000人。
第二部分是主要措施。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工作,凝聚“四方”力量助残就业,对“四类”群体进行重点帮扶,开展“两项”行动力促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让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第三个部分是保障条件。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宣传动员、监督评估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三、组织实施
为确保《行动方案》助残就业行动落地见效,《行动方案》还明确了组织、宣传、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税务等24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